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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惑贴:今天恰好遇到李占飞主任以前的学生,聊了一下网上炒的很火的同济医院李占飞事件,他觉得还是有误解,他说李主任是整个大创伤中心的主任,根据过往表现是一个不贪财的主任,对待病人很有同理心,人品不错,具体事情前后缘由他也不清楚,但相信主任人品,完全没有任何必要做那种事,今天官方也出来辟谣无责任了,具体跟踪是后什么情况看看后继结果,不能听信患者家属一面之词
根据个人临床经验推断,一 孩子已经脑死亡,这个有客观指标,CT 脑电图等等,二 他家里不想放弃,孩子太年轻 三 医生沟通了器官捐献,同济车来就是移植单位,脑死亡患者是移植的比较合适的供应者,其他的肿瘤啥的供体比较老,不合适供应,属于工作的正常范围 ,捐的人挺多 ,多数人不愿意,不会强迫 四, 家属不愿意捐献 五 拔管子符合法定的程序,或者和家属沟通过,家属不让拔不会拔,具体什么情况等进一步披露 ,六 说滚蛋这个会不会是家属激怒了主任?比如质疑医生判断等,现在又不是谁发视频谁有理,医生也有权利生气@高位满融满仓害了我
综上,个人觉得捐献没啥,有自己的判断,就和买卖股票一样,没自己的判断赔的裤衩都不剩
PS 我死了会捐[斜眼],已经和家里人沟通过,尊重我的选择,不信留全尸,没啥用,信助人为乐,有人跟么?网友解惑贴:今天恰好遇到李占飞网友解惑贴:今天恰好遇到李占飞网友解惑贴:今天恰好遇到李占飞

精彩讨论

老黑0107-25 21:36

医改这么多年,医患关系越来越差,为什么?创收压力给医院,医生也要吃饭生活,就要各种想办法创收。

老黑0107-25 21:13

脑死亡器官移植黑暗交易太多,难免不让人联想。

博士王神经07-25 21:26

是,老百姓对医疗有点被害妄想症那种不信任,总觉得医院搞钱害人,客观上说,中国的医疗已经是国内现有经济水平做的最好了,是以牺牲了医生这部分群体的待遇啥的达到的。

远离火烛07-25 21:45

可笑的是医生还要担负起养活医院的闲杂人员。

博士王神经今天 07:09

看你怎么定义了,我不是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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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器官移植黑暗交易太多,难免不让人联想。

神经科医生现在规培+专培吗?门槛提高太多了

突然看到博士是神经科医生,想请教一下,肾移植患者被查出帕金森综合征,主要腿部无力,行动极为困难,武汉哪个医院还能看看?省人民和同济都已经看过,没什么作用,先谢谢博士了。

一副臭皮囊,留着有啥用

昨天看到那个新闻,在想从激励机制上是不是有可能,以及我是不是应该取消捐赠登记

今天 08:24

现在热点事件的反转非常多,因为热点事件最初我们看到的只是爆料人想让我们知道的,用上市信息披露的标准就是这些爆料充满了(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譬如说人大叫兽事件,道德谴责和开除公职是他应得的,但网上还有一种声音说警方介入会定强制猥亵罪,这基本是不可能的,我现在敢说,若有的警方警情通报一定是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并且随着警方细节披露,也许事件还会有反转。
李占飞主任的事,爆料人也只让我们看到了他想让我们看到的信息,捐款协议大概率是有死者签字的,李占飞主任就是对干扰遗体捐献的家属发了脾气而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07-25 22:38

这个事医生肯定不会做违背执业医师规范的。除非是有那种大大佬级别的,能危及他职业生命的有可能做出黑暗的事。一般情况,为了一个病人干掉自己的职业生涯那绝对是脑子有坑,做到大主任了,都是双高之人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今天 07:42

李医生骂人视频已看过,高高在上,强势得一p

肯定不可能医生会坏到那个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