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标明了如有违反,如何从重从严处罚的细则吗?
刚刚《减持管理办法》出来了,共三十一条。
特别看点:
1.进一步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共同遵守减持限制。
2.加强防范绕道减持。尤其是明确因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者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
3.明确违规责任。对违规减持可以采取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措施。
按此办法,A股可售筹码不多了,这几乎为暴涨扫清了道路。
这两天的回调不足为惧,有一种可能,大A离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涨不远了!
#今日话题#
分红(原始股东除外)额低于募资额大小非一律不得减持!!!没有这一条,可以说毫无诚意。
主要是破发的不能减持,这个应该能限制不少这几年发行的新股次新股
都是一些高屋建瓴的空话,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东搞西搞搞得草木皆兵,重点不搞量化还能玩吗
就是不肯取消转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