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子女都在国外。要打要罚你随便,我茕茕孑立。
这次会罚到倾家荡产吗?
恐怕不一定。
2020年初,紫晶存储登陆科创板,发行价21.49元,募集资金合计10.23亿元。
鉴于其巨额募资和重大影响,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若按《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期最高可到15年,罚款最高可到10.23亿。
然而,紫晶存储为2020年初上市,刑法修正案2021年才施行。按修正前条款,量刑上限为5年,对个人的最高罚款为募资额的5%,即5000万。
所以,若按修正前量刑,市场恐怕又会失望一次,给不明真相的投资人带来信心打击。
具体如何量刑,恐怕还有时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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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3-04-22《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欺诈发行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对*ST紫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郑穆给予警告,并处以2164.26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处以1803.55万元罚款。证监会对时任*ST紫晶董事、总经理钟国裕,时任*ST紫晶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对时任*ST紫晶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时任*ST紫晶副总经理焦仕志等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60万元-50万元不等罚款。与此同时,证监会对郑穆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罗铁威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钟国裕、李燕霞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具体的查看该处罚书,此次只是刑事处罚只抓2人。整体看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偏轻。
看看最终结果吧,这是首例,就看上面是什么态度了。按老百姓的想法,这个罚款应不能低,募集资金收回,在此基础上再罚款,当事人和相关机构按承担的责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对以后有所威慑。如果与以往一样,发个几十万,谴责,那与法制社会建设不相容了,甚至是对那些造假的极少数来说,有点纵容。
怎么处罚保荐机构、审计公司?对欺诈公司应当刑事审判、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并行。
西游记现实版
不赔偿投资者损失都不算
中介机构保荐人肯定得负责并赔偿股民损失,但其实保荐人也只是赚个过路费,真正赚大头的是这些大资本、创投机构、风险投资。
很多人在买科技股、投科创或打新的时候,都喜欢看有没有知名VC/PE投过这公司,只要有那就相当于很强的背书,于是就蜂拥买入,导致估值高企。可最后发现,原来是个欺诈公司,进而暴跌,但这时VC/PE早就在高位套现退出了。
但散户们索赔时,经常容易忽略它们,因为当要索赔时这些大资本早就高位套现离场了,已经从当前的股权结构中消失了,只能从历史沿革中找以前的股权结构,很多人又不会,所以让这些真正骗取了股民资金的嗜血资本逍遥法外。
跌 罚 再上市 都给他
以前搞株连,现在也应该把这些两条上的一个个扒拉下来。别后台硬,隔着牙
全世界对融资者最宽容,对于投资者最坑🕳️的市场
拿什么给你罚?
就这,也叫倾家荡产,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