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萝卜一个坑,按法律,如果一个项目确实亏损烂尾,可能也只是负经济责任吧!比如走破产路?如果是被挪走资金或者说项目未结股东就把售房款当红给分了,那就可能负刑事责任。
没有倒霉的,只有活该的,股东把挪用的吐出来,你屁股在哪,早该抓人了
什么!?想破产逃债?那行,先查你当初监管账户出金是否作假 再查你十年八年内是否逃税 查完项目公司查集团公司 查完集团公司查大股东 偷税可是刑责哦→_→
你这个项目的分公司购地款哪来的?很多项目的购地款还占项目大头,还不是其它项目挪来的,这样搞集团公司老板跑了或者躺平,每个项目每个城市去扯皮打内战。
那全国都这样追债,最后倒霉的是谁?你能把集团公司砍成几块?现下手为强,后下手吊毛不剩,最后打内战。
所有问题均源于没有监督的权利,由于没有监督,它们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