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被罚300万: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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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6月28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宁波分中心在经营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共计罚款30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对相关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因员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信贷管理不审慎、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到位、数据治理存在缺陷,被处以罚款230万元。

同时,时任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小微客户经理吴欢欢,对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员工与资金中介存在异常资金往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宁波分中心也未能幸免于处罚,因外包合作机构管理薄弱、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70万元。

时任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宁波分中心风险室经理王秀芳,对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宁波分中心外包合作机构管理薄弱的违法违规问题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

民生银行2023年年报披露,来自东方集团的贷款余额达95.99亿元。另外,东方集团股质押民生银行的股份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92%,也就是说,东方集团在民生银行的持股超过99%正被质押。

天眼查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成立于2002年,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参与招投标项目145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2个。 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6243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4条,涉案总金额989万元;涉诉关系5982条,开庭公告2条,立案信息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