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等两家银行分行合计被罚150万元!多位负责人收到警告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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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6月20日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银行等两家银行分行因贷款类的违规行为连收罚单,合计被罚款150万元。多位负责人收到警告或收到警告并罚款。

具体来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到位;违规收取手续费被罚款10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公司金融部主任王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到位、违规收取手续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风险经理高勇,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贸易金融部副主任丁莉,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内部控制不到位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行因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被罚款3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支行行长助理高卫富,因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审慎,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被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支行副行长李江流,因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支行涉嫌“贷款‘三查’不审慎,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