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商行万州分行等两家银行皆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违法行合计被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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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5月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发布两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与重庆城口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皆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违法行为被罚,两家银行合计被罚60万元。

具体来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重庆城口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十三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据此前了解,2024年4月30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的消息,重庆城口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城口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已经审核通过,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获得了正式批准。

在4月26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一季报。进入2024年,该行收入来源更为多元,业务结构更为优化,今年1-3月完成营业收入71.28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35.03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减少5.81个百分点,降至27.21%。截至3月末,重庆农商行资产总额为14910.83亿元,较年初增加500.01亿元,增幅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