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支付因未按规定办理跨境电商购付汇业务等被罚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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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3月26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日前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开具一张罚单,因未按规定办理跨境电商购付汇业务、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两项违法事实,通联支付被罚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8万元。

具体罚单指出,通联支付存在的两项违法行为类型,一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二是违反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第四十条。

据此前了解,2023年11月,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期披露的信息,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新增一条立案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的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69817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信息还显示,该执行系与通联支付和浙江融卡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的案件有关,后者正是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知名支付服务商企业——“融卡支付”。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信息还显示,通联支付还有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时间可追溯至2017年,彼时通联支付被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655000元。事实上,除了这两条信息,通联支付此前至少有10条执行记录,只是多已处理完毕。

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创始人系万建华,2011年5月3日获得支付牌照,2016年5月3日首次续展时合并了关联机构通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在2021年5月第二次续展后,通联支付目前支付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预付卡受理(全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