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卡商务因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被罚24万元:总裁杨毅被罚50万元 存多条失信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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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6月29日消息,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规定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4万元。时任汇卡商务战略发展委员会总裁杨毅因对汇卡商务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汇卡商务违反的规定具体包括:1、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2、未准确标识交易信息;3、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服务。

官网信息显示,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汇卡商务),是一家以支付结算为核心的金融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依托自主运营的金掌柜电子交易管家,汇卡商务实现了商户经营管理的资金流和信息流汇集,为基于大数据的增值服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先后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地设立分支机构。

天眼查APP显示,汇卡商务成立于2010年2月,注册资本6600万元,法人为杨毅,系广州汇卡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汇卡网)全资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汇卡曾获得国信弘盛、东方富海、金觉投资、粤商创投等机构投资。需要指出的是,今年4月26日,杨毅涉及9起案件全部未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涉及21条限消令。

截止目前,杨毅的被执行人记录达18条,被执行总额达1949万元。此外,去年12月,汇卡商务股东广州汇卡也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列为被执行人,累计执行标的达17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宜昌市公安局此前发布的一份通报显示,广东汇卡副总裁刘某某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向控制“沐融”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张某某提供3687个商户号,与白某某、尹某某分别控制的“helloepay”“迈虎”第四方支付平台对接,累计非法收付资金超43亿元。(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