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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何三慢: 有没有可能6年的折旧年限是政府对中海油服的一种税收优惠?从中海油服的历年年报来看,钻井平台不可能只有6年的使用寿命或经济寿命。从上市以来,这家公司的折旧政策好象没有什么改变,看不出有盈余管理的迹象。//@何三慢:回复@孙旭东:我是抄的他的年报,也不知道来源。写这篇文章并不是认定管理层高估了利润,只是觉得这类公司盈余管理的余地很大,很考验管理层的智慧和良心。请孙老师批评。
引用:
2012-09-17 11:30
文章来源于《证券市场周刊》 网页链接 何三慢/文 公司折旧政策远较税法规定宽松,按税法口径测算的净利润与公司报表净利润相去甚远。 网页链接
@卢山林 @基本面通讯社 @朱晓芸 @江涛 @中能兴业valuet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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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旭东2012-09-19 09:07

是的,看年报看得多了,会发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有些麻木了。您看年报看得很仔细,希望今后能看到您更多的文章。

友联老羊2012-09-19 00:01

这一点比较赞同孙老师的意见,而从我们税务部门宁可先多收一斗粮不可少收一粒米的一贯作风而言,这个税收优惠确实很大,由此我认为唯一的解释还得归源于我们国有体制下的国家行为,而在这个国家行为前一切的资源都会为之服务。这就非常容易解释中海油服的融资成本一贯低廉,而最近的一次发债更是创了我国企业境外发债的历史新低,因为公司的发展本就暗合了国家的石油战略在其中,于是国之行为下的高速发展就会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