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例信息,山东某连锁药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文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且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淫秽和虚假等内容。同时,该药店还存在销售标签不合格食品以及销售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行为。
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023年7月,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5.29万元。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经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违反该条例有关医疗器械广告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通过以上可以看到,药店如果违规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就算费用较低,最低罚款为20万元。这个罚款数额对一家药店企业来讲,不算一个小数目。
01
一医院被罚超125万,
因医疗器械虚假广告
无独有偶,关于医疗器械违规广告宣传,央视新闻就曝光了一起经典案例,:海南某医院发布虚假“抗癌功效”广告,被罚超125万元。
据悉,海南一医疗管理公司某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经营场所等发布某医疗器械设备的虚假广告和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在经营场所、抖音号上宣传其销售的“xxx饮料”有抗癌等功效;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
该医院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当地监管部门对该医院作出罚款125.40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02
非法进购医疗器械,
药店人员最低罚1万
值得一提的是,药店经理人之前报道,辽宁大连市一药店因非法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被罚款47.65万。
根据《药品管理法》,非法进购药品的,最低罚款10万。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非法进购医疗器械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