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未来现金流折现

发布于: 修改于:雪球转发:1回复:1喜欢:5

网上看了很多对未来现金流折现估值法的理解,发现很多文章都没有讲透,有些只是罗列公式,只要代入数据进行计算,其实这种方法真的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最不可取。

其次是像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话往往只说半句,对这种估值方式的本质(即为什么要这样算)闭口不谈。本文以作者自己的理解,希望给读者拆解未来现金流折现估值法的思想&内涵(以下所写,只是笔者所理解的DCF模型,可能实际不是这样。但是在笔者的投资体系下,这种估值方法的逻辑是可以自洽的,所以写出来给各位读者自行分辨、思考)。

在谈未来现金流折现之前,我先谈谈Eps估值法(类似于剩余收益股价模型),具体可以看我之前写的那篇《谈谈对成长股的估值》,这种估值方法相对容易理解,本质是利用会计思维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算出这家企业至少值多少钱,如果市场价格比这个估值还低,那么以这个现价必然会有大资金出手收购,“被收购”,就是Eps估值法的核心逻辑。为避免被恶意收购,一家正常经营的企业,管理层必然会想方设法把股价抬到破产清算线以上。

但是未来现金流折现法估值和这完全不同,要理解这种估值方法,首先需要摒弃“会计思维”,在更高维度建立对企业产品&商业模式的理解。任何初次认识未来现金流折现的投资者(写到这儿,假设您已经知道未来现金流折现大概是怎么回事,此处最基本的思想就不再赘述),必然会对这种把未来的钱折算到现在进行估值的方式感到非常困惑。比方说,我开一家工厂,工厂未来5年每年可以盈利100万自由现金流,那么难道这家工厂现在的估值就是500万,或许再乘上一个风险折旧系数吗?你肯定会想到,这家工厂从建立到购买设备,所花费的成本远远超过500万,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只拿500万就把工厂拱手让人了呢?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疑惑,是因为仍然在用会计思维思考问题。

DCF估值法(未来现金流折现,以下都简称为DCF估值法)其实需要的是股权思维,或者更确切的说是风投思维。和破产清算法不同在于,还是以上述那家工厂为例,未来现金流折现不需要考虑谁来收购的问题(当然现实中还是会出现恶意收购的事情,但那种情况可以被Eps估值法所划清界限)。

那么,在不进行任何投资的情况下,这家工厂每年采购100万原料(可以理解为成本),能够卖200万盈利,毛估估能够产生100万元自由现金流,那么以5年期为例,在这5年内,它可以产生的总FCF(Free CashFlow,即自由现金流,以下都简称为FCF)为500万。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假设不进行任何投资,在这5年内,公司的总价值从X万元增长为(X+500)万元:

投入100万成本→□(代表工厂模型)→产生200万盈利,FCF 100万

这时,我们发现,假设公司不进行投资,那么在初期投入100万成本后,次年便可用产生的100万资金(盈利-FCF)投入再生产,这个工厂理论上已经实现永续经营,并且每年以100万的资产增值。

假设这家公司已在A股上市,并且每年分红率为50%(注意不是股息率),此时FCF=50万,分红50万,假设总股本为10万,期初股价10元/股(总市值=100万),那么每年分红:

股息/年 = 50万分红/10万总股本 = 5元/股, 即股息率=50%

在上述这种情况下,50%股息率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假设一家企业永续经营,稳定盈利,保持50%的分红率,那么其无风险利率会变为50%,远远高于银行或国债利率,市场资金会蜂拥而上,股价必然会被抬升,降低股息率,构成股价自动调价的负反馈循环,这是不难理解的。至于这种情况下对股价的估值,可以参考两倍国债收益率:

第1年:派息50万,股息率6%,总股本10万,每股股息=5元/股,股价=83元/股

第2年:派息75万,…,每股股息=7.5元/股,股价=125元/股

第3年:派息87.5万,…,每股股息=8.75元/股,股价=145元/股

第4年:派息93.75万,…,每股股息=9.37元/股,股价=156元/股

第5年:派息96.87万,…,每股股息=9.68元/股,股价=161元/股

可以看到,随着盈利模式的稳定(指企业的FCF增长率变为0%),这家企业未来的股价(估值)也会被定格在某个区间内波动,因此,假设这家企业具有稳定的上游原料供应和下游客户需求,那这种估值方式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大部分现实中的企业都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将FCF用于再投资,那么盈利很快就会下滑,这就导致FCF不增反降,从而导致股价的下跌。

而正是企业需要再投资,因此引出DCF估值方式。DCF估值方式的本质是想要提高企业的FCF增长率(FCF Growth Rate,记为FGR),或者换句话说,DCF估值方式的本质是企业具有融资需求,而这种估值方式的核心是对于FGR的维持。从上述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大部分企业,FGR=0%会导致股价的下跌,最极端的情况,也只能是令股价保持在一个区间内上下波动,而无法造成股价的抬升。

为抬升股价,也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因此必须要提升FGR。而需要提升FGR,则要求企业必须进行再投资。这时候,DCF估值法就开始发挥它的作用。

还是上述那家企业,想象你现在是一位风险投资专家,那家公司的创始人现在找到你说,为提升企业竞争力,他准备对企业进行一系列投资,包括扩建新的生产线、研发新产品等等。但是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进行投资,因此创始人找到你,希望你为这家企业提供投资。

对你来说,投资必须意味着稳定的回报,交谈之后创始人跟你说企业经营稳健(假设创始人说的完全是事实),投资之后使得企业的FGR=10%,也就是是每年能多产生10%的自由现金流,而分红率保持不变。由于无法做出太过长期的预测,但是对于未来5年内的情况,创始人可以做出充分保证,令企业像上述那样发展。现在请问,你应该给这家企业投资多少钱,并且要求多少回报?

假设我们目前企业的总价值为X万元,投资前,每年采购100万原料,产生200万盈利,自由现金流FCF=100万,投资后,由于引入新技术,FCF每年以10%的速率增长(FRG=10%)。以五年期为单位,考虑到:

第一年,FCF=100万,企业总价值=(X+100)万,内在价值增值100万

第二年,FCF=110万,企业总价值=(X+210)万,内在价值增值210万

第三年,FCF=121万,企业总价值=(X+331)万,内在价值增值331万

第四年,FCF=133万,企业总价值=(X+464)万,内在价值增值464万

第五年,FCF=146万,企业总价值=(X+610)万,内在价值增值610万

不考虑通货膨胀及折旧等因素,投资期末五年后整个企业内在价值会增值610万元。也就是说,不管你投入多少钱,由于已经限定FRG=10%,5年后总会产生610万FCF,那么这时候你投入的资金必然需要小于610万(否则,这笔投资就是亏损的)。

现在,我需要确定一个利率,来确认我到底具体需要投入多少钱。首先,这笔投资的年化收益率必须要高于两倍国债(6%),虽然创始人对我打下包票,但是企业经营毕竟还是存在太多不可控因素,而我又是比较悲观的投资者,因此需要年化收益率至少≥10%。再考虑现在投入的资金,到未来必然会受到通货膨胀的贬值,因此还需要增加一个通胀系数(定为5%),因此综合下来每年的折现率就必须达到15%,这样才能保证我投资的稳健和安全。

因此,

第一年,FCF=100万,需要投入资金Z=100万/(1+15%)^1=87万元,总投入87万元

第二年,FCF=110万,需要投入资金Z=110万/(1+15%)^2=83万元,总投入170万元

第三年,FCF=121万,需要投入资金Z=121万/(1+15%)^3=80万元,总投入250万元

第四年,FCF=133万,需要投入资金Z=133万/(1+15%)^4=76万元,总投入326万元

第五年,FCF=146万,需要投入资金Z=146万/(1+15%)^5=73万元,总投入399万元

至此,我们计算出,为使该企业五年内保持FRG=10%,我们需要投入399万元,四舍五入下大约是400万元。那么这笔资金是我们以现金的方式当下就提供给那位创始人吗,不是的,而是通过股权的方式,这就是DCF估值的核心。

我们之前说过,那家企业当下总股本为10万,期初股价10元/股(总市值=100万),假设创始人持有25%股份,那么即便他把股份全部卖给我们,也是不够融资的。这时候,我们可以和创始人私下签个协议(这个协议可以看作是对市场经济的抽象),令创始人把25%的股份全部质押给我们,然后我们通过操作证券市场把25%股份的市场价格(25万)拉升到400万,也就是变为40元/股,这时候,我们把证券卖出, 获取400万元的资金,再把这400万资金借给创始人。而创始人则需要根据协议,以每年15%的年化收益率给我提供资金回报。这样一来,不仅公司通过融资增强竞争力,而投资人(我)也以15%的年化收益率获得了回报。

因此,换个视角来看,400万是我对公司的估值,而当下公司市值100万,假设我能确保5年内FRG=10%,那么当下市值对于该公司就是绝对低估。当然公司在当下本身还有内在价值X,也就是说把未来5年内公司产生的价值折现到现在(也必将会被市场折现),公司实际价值必然等于(X+400)万元,我们不需要确定X具体到底等于多少(这是破产清算的思维方式),只需要知道当前公司的估值下界为400万元。

所以,DCF估值法的逻辑在于相信资金一定是第一步去反应、兑现公司的发展,当投资者认为公司有个靠谱的管理层,极好的项目,那么市场会假设公司已经实现此目标,并且允许公司提前将资金兑现出来,从而让公司可以有朝一日实现这个愿景。并且以上这个逻辑,被市场经济证实是会绝对发生的。DCF估值唯一的问题在于,将股市当作企业的融资工具,而侵损追高的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投资大师对此不愿详谈的原因。

综上所述,运用DCF估值法的精髓在于需要明确知道公司在可预测的时间尺度内,每年的增长率是多少,假设这个时间尺度和FRG增长率绝对精确,那么DCF估值法的结果(估值下界)也会是绝对精确的。以上是笔者对未来现金流折现估值法的理解,欢迎各位在评论区交流。$上证指数(SH000001)$ $海尔智家(SH600690)$

全部讨论

这个角度看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