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一点,建议隆基和通威两兄弟共出800亿现金成立公司收购光伏企业,先把天合光能、中环收成控股,再用天合光能、中环的300亿现金把爱旭收成子公司,从此全产业链一家独大,不再有NPBC之争,全都有全都要
大胆一点,建议隆基和通威两兄弟共出800亿现金成立公司收购光伏企业,先把天合光能、中环收成控股,再用天合光能、中环的300亿现金把爱旭收成子公司,从此全产业链一家独大,不再有NPBC之争,全都有全都要
确实只是YY一下,但是刨去所有的不讲。就讲财务投资也是划算的,就是最后一条。进来后等于抓住了中环的小辫子了,重大决策是有否决权的,10%足以,因为分拆有规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赞成需超过三分之二,就是拆不了的。但是领先是明摆着要独立去IPO的,它上不了市,里面所有的股东都不能变现的。10%就是恶心人的,有些事情必须妥协啊,一些事情还是能办到,至于要去抗衡那肯定没啥意义了。就是某个时间点,行业低谷的时候看准了搞一把还是可以的,其它时间点机会就没了。所以说这个只是魄力的事情,花点小钱就可以捞到一条大鱼的思路。那肯定比自己去投产业赚那个几分辛苦钱要容易的多。另外,他买自己公司也退出不了啊,能随便退吗?投资同行随时可以赚钱后减持,还是前面一样的道理,就是小辫子。他买中环等于买了自己通威,通威也会涨起来的。一石多鸟的啊。大概率只要买,肯定会合作的态度的,怎么可能不合作呢?也符合现在工信部提倡的光伏联盟,互相参股一起发展。$通威股份(SH600438)$ $TCL中环(SZ00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