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600077)股票示范案例已开庭,投资者股民索赔维权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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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投资者朋友、各位股民朋友:

2024年2月5日上午,本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ST宋都(SH600077)$ 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在杭州中院开庭,该案例被杭州中院选为示范案件。本次庭审法院确认争议焦点为:本案三日一价;宋都的虚假陈述行为和投资者损失的因果关系。

庭审中,本团队李仕春律师、葛丁坚实习律师围绕争议焦点与宋都股份代理律师进行了激烈的庭审对抗,本案并未当庭宣判,法院将择期宣判。敬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朋友关注!

2023年3月20日晚,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未披露2021年至2022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的大额关联资金往来;未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过有关决策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重大对外投资进展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独立性及财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2023年7月18日晚,宋都股份(600077)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1月31日,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监管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宋都股份多个关联方通过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对宋都股份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产,该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宋都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

【索赔条件】

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满足如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索赔,供您参考:

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3月20日之前(均含当日)买入,并于2023年3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

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朋友警惕市场风险,理性投资。祝您投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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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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