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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SZ002020)$ 地达西尼获批迟迟不公告,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药监局发布具有法律效应,信息是面对每一个患者和利益相关者,京新药业不是其中一员吗?并且还是地达西尼的主体单位,不应该第一时间披露吗?公告的及时性时效性体现在哪里?药监局公告和邮局送的批文没有同等法律效应吗?作为主体上市公司为啥最后一个发声呢?
上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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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04:37

药监局公示,公司不一定收到新药批文,所以公示要延后一阵,批文拿到利好已经出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