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华为及问界热点凯众股份与西上海双双被监管警示,扬子新材虚增营收1.4亿,陆家嘴诉苏钢集团等索赔1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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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营收1.4亿、年报存重大遗漏 扬子新材及5责任人被警告罚款1080万元

近日,扬子新材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案期间,胡卫林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持股分别为16.4%、16.4%、12.3%,其曾任扬子新材总经理。通过股权代持,胡卫林持有开元金属9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胡卫林是扬子新材的关联自然人,开元金属是扬子新材的关联法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扬子新材年度报告中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及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扬子新材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金属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扬子新材虚增营业收入约为137,102,101.67元,约占2020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1%。

胡卫林作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时任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组织、实施了前述违法行为,签字确认扬子新材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孙哲峰(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时任财务总监鲍俊(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签字确认2018年年度报告,具有保证扬子新材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对扬子新材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孙哲峰、鲍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王功虎(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时任财务总监秦玮(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签字确认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具有保证扬子新材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对扬子新材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的行为,王功虎、秦玮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扬子新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胡卫林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王功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秦玮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孙哲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鲍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蹭华为汽车相关概念热点 凯众股份及董秘被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10月11日16时32分、10月13日14时48分,凯众股份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是华为汽车主要合作伙伴赛力斯江淮和奇瑞的核心供应商”“在奇瑞智界车型上,凯众供货减震产品和踏板产品”。相关回复发布后,公司股票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经监管督促,公司于10月16日提交说明公告称,公司作为二级供应商对赛力斯供货缓冲块产品,2023年上半年销售 60万元左右,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收0.8%,预计对公司2023年营收影响极小,对奇瑞供货尚未产生销售额。

在华为汽车相关概念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凯众股份在e互动平台发布相关经营合作信息,未充分完整地揭示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极小等风险,经监管督促后才予以澄清,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凯众股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贾洁予以监管警示。

蹭华为汽车相关概念热点 西上海及董秘被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10月16日11时28分,西上海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的座椅盖板等汽车零部件应用于赛力斯问界系列车型。”公司作出上述回复后,公司股票价格于当日上涨3.05%,并于10月18日涨停。经监管督促,10月18日晚间公司提交说明公告称,公司该业务处于产品开发阶段,尚未产生销售收入,对公司202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产生任何影响。

在问界相关概念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西上海在e互动平台发布业务涉及热点概念的相关信息,未充分完整地揭示该业务尚处于产品开发阶段、对公司当年业绩不产生影响等风险,经监管督促后才予以澄清,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西上海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加宝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还要示凯众股份西上海两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要示两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陆家嘴诉苏钢集团等4被告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致公司及子公司受让严重污染土地 索赔100亿元

陆家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称“原告方”)与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称“被告方”)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原告方收到本案书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

2016年,陆家嘴指定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组成联合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挂牌出让的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 17块土地使用权。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原先诉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承担赔偿人民币100亿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的侵权责任;2、请求判令被告二(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三(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第1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为控股股东代付员工薪酬3510万元 内蒙华电及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

内蒙华电及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于11月8日收到内蒙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 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公司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员发放薪酬29,258,447.66元;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向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人员发放薪酬5,849,577.01元。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合计35,108,024.67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部归还,该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长高原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内蒙证监局决定对“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我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