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第一大股东虚假披露公司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沃华医药实控人赵丙贤被留置,宏创控股收证监局警示函

发布于: Android转发:0回复:0喜欢:0

沃华医药公司实控人赵丙贤被留置配合监委机关协助调查

沃华医药近期获悉,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配合监委机关协助调查。但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通知,也未接受过任何协助调查。

梦洁股份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梦洁股份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梦洁股份大股东金森新能源虚假披露公司实控人被证监局责令整改且整改前不得行使表决权

梦洁股份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于近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的事先告知书》。

2022年6月29日,金森新能源披露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42.623%股权,李国富与刘彦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李国富实际可支配金森新能源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金森新能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查,李国富于2022年6月21日与刘必安签署《代持股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42.62%。刘彦茗于2022年3月10日与刘必安签署《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系金森新能源实际法定代表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股权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代持人,持有金森新能源32.78689%股权。此外,金森新能源收购梦洁股份3.85亿元收购资金中,3.35亿元来自刘必安安排的相关方,李国富、刘彦茗未实际出资。

综上,金森新能源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不真实,湖南证监局拟责令金森新能源改正,并对金森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在改正前,金森新能源对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梦洁股份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与控股股东旗下公司存同业竞争信披不承认 宏创控股5责任人收证监局警示函

宏创控股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宏创控股在2017-2021年年报中均披露与控股股东山东宏桥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经查,山东宏桥控制的滨州宏展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自2017年以来一直存在同业竞争。宏创控股2017-2021年年报中关于同业竞争的内容披露不准确。

赵前方作为时任董事长,张伟、朱凯、杨光厂作为时任总经理,肖萧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宏创控股、赵前方、张伟、朱凯、杨光厂、肖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天瑞仪器子公司属重点排污却未取得许可证 被生态环保部门罚款88万元

天瑞仪器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沁水璟盛生活垃圾全资源化有限公司转报的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7月28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执法人员对沁水璟盛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3个问题:1、沁水璟盛热解气化车间(处理生活垃圾)1台50t/d热解气化炉正在运行。2、沁水璟盛生活垃圾全资源化项目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为:(1)进料分选系统:经分选设备分选为有机物、无机物、可燃物、塑料类及其他等;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不同的单元进行加工;(2)有机物发酵制肥系统;(3)可燃物热解气化系统:采用1台18t/d热解气化炉,热解可燃气直接在二次燃烧室燃烧,不再配套燃气锅炉,利用热解气化炉余热供热;(4)无机物制砖系统:无机物类生活垃圾经破碎、筛分后与水泥、炉渣、水等辅助材料混合搅拌,经模具成型后的产品。实际建设完成:(1)进料分选系统增加一条生产线;(2)可燃物热解气化系统改为1台50t/d热解气化炉;(3)新增餐厨处理系统;主要有自动接料沥水系统、初级破碎系统、滚筛分选系统、挤压脱水系统等5个部分;(4)新增粪便处理系统:主要有卸粪系统、固液分离系统、絮凝脱水系统等3个部分。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沁水璟盛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沁水璟盛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决定对沁水璟盛处以如下行政处罚: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和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合计罚款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

(我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