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不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的,不需要补缴价款,该套住房性质维持不变,权利人按照规定占有、使用该套住房的权利不变。申请完全产权,补缴价款具体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
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
按规定,深圳可售型人才房也是安居型商品房的一种,买入价目前是市场价的6折,安居型商品房买入价是市场价的5折。
按照补缴差价的计算公式,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0.7,补缴价款的计算公式都是一样的。按照这个计算公式,只补缴原购买价格和原市场价格差额的50%差价,不用补缴增值的收益,是赚了还是亏了?你觉得呢?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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