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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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运作指引》至少包括以下12条重点内容:
1、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存续规模,低于500万应清算;
2、私募证券基金每月至多开放一次申赎,并设置不少于6个月的份额锁定期;
3、明确投资同一资产需满足“双25%”要求;
4、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
5、私募证券基金投资需满足“双25%”规定,明确按买入成本与市值孰低法计算投资比例;
6、同一实控人下的私募证券基金,持有单一股票不得超过流通股票30%;
7、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债券需符合双10%、双25%规定;
8、《运作指引》明确,开放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原则上不设置预警线、止损线;
9、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
10、指引放松过渡期安排,存量基金过渡期延长至24个月;
11、私募证券基金每周至多开放一次申赎,设置不少于3个月的份额锁定期;
12、应当严格控制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者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全部讨论

05-01 00:01

24个月,就这点事儿

04-30 22:10

25的用心可以理解,但不宜搞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