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你的认知也是不完整的。啥时候操纵股价证券欺诈行为写出细则,并且同步加入刑法条款,我就同意你的认知。在此之前,推出这类制度只有让散户账户归零得更快一点。
现在机构已经是T0了,只有普通散户员T1,还在这里犟。真的是无语
无知
T0买错一个股就让你倾家荡产
T+1和涨跌限制,本质是做了个笼子,但这个保护不了谁,恰恰有利于大资金的操纵,就像前期上海本地股连续一字涨停,然后连续一字跌停走A就是利用笼子收割的典型例子,没有笼子限制,是不可能如此惨烈地收割的,仔细体会一下吧,看看到底保护了谁,保护的不是散户,保护的是做庄做盘的大资金
没有严刑峻法保障,实行T0你跳楼了都没钱火 化。
你不如来吗,还怕个什么T几,装什么必
买错股倾家荡产,与是否T0有什么关系,你又在吓唬人家新入市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