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灌装“进口酒”迎监管升级,食品标签管理新规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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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打击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该《办法》对葡萄酒行业或将有重要意义,如对于进口散酒国内灌装产品的酒标来说,用小字号弱化生产者信息,不标注或虚假标注SC码,突出外文、隐藏国内灌装厂信息等违规行为将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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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伪造、冒用、变造SC码等生产信息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规定,国产葡萄酒标签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码),进口葡萄酒可以不标。

SC码作为葡萄酒的重要“身份证”信息,一直以来是消费者区分国产还是进口的标准,但某些国内灌装酒生产商采用隐藏、伪造、冒用、变造SC码的方式打擦边球,且在电商、社群、团购等渠道这类产品不易被监管,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度也较大,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类似的擦边行为还包括隐藏生产商相关信息。WBO在文章拼多多热销的这款“18度”意大利酒,有3个疑点》中报道过名为“意大利菲特瓦干红葡萄酒”的产品,其未明示生产商和生产地点信息,而是通过原酒产国、境外企业生产注册编号等内容暗示其为“进口酒”。

对此,《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且信息应真实有效。

在生产信息上耍花招将面临重罚,《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伪造、冒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或者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所售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罚款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罚款货值金额的10倍以上20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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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语言、字号等要求,酒标信息需清晰合规

《办法》出台后,国内灌装葡萄酒标签标注方法将具备严格统一的要求。如《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注内容应当使用高度不小于1.8毫米的文字、数字标注,且文字的高度与宽度比值不大于3。

故意缩小生产信息字号的行为WBO也进行过报道,如文章《淘宝热销前三的法国“进口葡萄酒”竟都是在国内灌装的》中,“歌思酒庄威洛干红葡萄酒”将国内生产商信息以小于背标其他内容字号的方式,隐藏在角落位置,以此来造成进口葡萄酒的错觉。《办法》出台后,必须按照规定字号大小标注。

此外《办法》第十三条中还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语,其他标注的繁体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字高不得大于相应内容的规范汉字字高。该条款将有利于减少那些采用全外文标注酒标的国内灌装酒。

《办法》落地实施后,违反以上2条要求将被相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葡萄酒,还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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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灌装“进口酒”的灰色地带被压缩

国内灌装“进口酒”是个灰色地带,利用标准法规的不完善来混淆概念,会给行业带来持续性的伤害。

一名终端经销商表示:“部分低品质灌装酒擦边进口酒,就是为了卖出高价,消费者误以为买到了高端产品,喝起来却觉得很糟糕,最终正常销售的品牌躺枪。”

这种情况在电商平台尤甚,今日尚有读者爆料,在淘宝浏览进口葡萄酒时,看到一瓶名为“慕洛斐·珍藏干红葡萄酒”的产品,正标为全外文,背标强调原酒产地、原酒生产商,国内生产商则被“授权包装商”的叫法代替。该款售价仅8.58元的产品,在淘宝宣传文案中也在突出“法国进口红酒”的字样,可见打击之难。

《办法》实施后,分散在各类规定中的标签标注条款将得到系统梳理及严格执行。不过该《办法》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正式实施后还会有2年的过渡期,在这期间打击此类不规范产品仍需监管部门和葡萄酒行业各方共同努力。

$酿酒商与葡萄酒商(BK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