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转债(SZ128114)$ 不看法律,公司没有下修,然后逼可转债持有者转股,就是打劫。如果公司值3元多的转股价,公司或者重整参与人可以现在购买公司股票,推动股价上涨自然可以解决转股问题,如果公司不值,凭什么让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如果公司重整,所有的股东持有的股票先归零,再强制转债持有者选择转股或者和其他债券持有人参与重整是可以的,要不然总不能说可转债持有人比股票持有人风险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