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它讲道理,它给你耍流氓。
进入到2022年之后,房地产市场开始加速下滑,现在附近的新盘也就是单价每平方米7000元,作为二手房,价格还要更低一些,平均价格也就是40多万。如果急于出手,还得继续让价,所以出现了39万的成交价也就不足为奇了。
即使在限购时首付是40%,那么算算剩余60%也是高达96万,远远高于现在的总房价,房子真的变成了负资产。
在这种脚踝杀的情况下,房子的现在价值低于房贷的本金,那更是远远低于房贷本金和利息的组合。那么此时买房人可不可以不要房子了,让银行收回抵押物,用房子来了结,剩余的贷款呢?其实在银行的房贷合同中,早已针对这些情况做了规定,其中厚厚的合同中,条款早已说明:
天津某楼盘,从160万直降到39万,买房人可以不还房贷吗?
1.要么是银行直接在合同中,要求借款人提供无限本息连带担保责任,针对借款本息进行偿还,不再提房子的事情。
2.要么是银行要求购房人提供共同借款方,或者担保方,例如配偶或者父母,进行无限责任的担保。
3.要么银行约定好,处分完房子后,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等费用的,剩余购房人还必须进行清偿。
现在看来,无论房价如何变动,天津武清的买房人真的是要忍受双重杀,一方面房价下跌,自己的财富在缩水,另一方面每个月还要继续还房贷,其中利息总和说不定还超过了房贷本金。那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万科A、万通发展、上实发展、城投控股、新湖中宝、华远地产、绿地控股
$上证指数(SH000001)$ $沪深300ETF(SH510300)$ $深证成指(SZ399001)$
你给它讲道理,它给你耍流氓。
银行最怕老赖
以前没怎么细看房贷合同,仔细一看还真是你说得这样。
1、抵押物处分价款不足以偿清甲方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偿还。
2、逾期没还的贷款要按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浮50%计收罚息,而且是计收复利。
风险这么大,稍有不慎,一辈子就搭进去了,如果经济不好,预期收入不稳定或不增长,再仔细看这种合同条款的话,估计很少有人敢大杠杆贷款买房,但这种条款,媒体很少有宣传,很多人签这种制式合同都是不怎么看的,闭着眼睛签的😊
融券买股票爆仓了,可以要回原来的地方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