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光学IPO终止:章卡鹏和张三云为实控人,董事长叶立君也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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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伟星光学”)撤回上市申请文件,保荐人撤销保荐。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据贝多财经了解,伟星光学于2023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计划募资4.58亿元,将用于高性能镜片建设项目、视光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天眼查App显示,伟星光学成立于2013年1月,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立君,股东包括伟星集团、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伟星股份(SZ:002003)、叶立君等。

据招股书介绍,伟星光学主要从事眼用光学镜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目前,伟星光学的主要产品为眼用光学镜片,包括常规镜片和功能性镜片,其中功能性镜片主要包括光致变色镜片、近视管理镜片和渐进镜片等。

报告期内,伟星光学的产品面向全球五大洲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进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系镜片品牌商、眼镜零售商、镜片贸易商、眼科医院以及经销商等,境内主要客户包括深圳智镜光学有限公司和江苏弘浩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等。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伟星光学的营收分别为2.59亿元、3.38亿元、3.53亿元和2.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052.79万元、4724.99万元、6114.49万元和4365.91万元,扣非后净利分别为1796.15万元、3994.10万元、6042.61万元和4094.96万元。

按照镜片功能性的不同,伟星光学的镜片产品分为常规镜片和功能性镜片。常规镜片是指各种折射率的普通镜片;功能性镜片是指在常规镜片的基础上,通过调整镜片基础材料、光学设计或镜片膜层使其拥有一种或多种功能特性,比如光致变色、渐进和离焦等。

其中,常规镜片收入分别为1.15亿元、1.38亿元、1.30亿元和8586.81万元,占比分别为44.65%、40.86%、36.94%和41.99%。同期,功能性镜片收入分别为1.42亿元、1.98亿元、2.20亿元和118亿元,占比分别为54.80%、58.73%、62.31%和57.55%。

伟星光学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眼用光学树脂镜片的销售收入构成。其中,功能性镜片的销售收入占比在报告期内有所增加。另外,该公司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镜架和配件的销售收入,金额较小。

按地区来看,伟星光学的收入约有五成来自境外。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25亿元、1.68亿元、1.85亿元和1.0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35%、49.66%、52.35%和50.21%。

报告期各期末,伟星光学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851.80万元、6174.29万元、6387.91万元和7242.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66%、34.36%、30.74%和31.30%。其中,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呈增长趋势。

本次上市前,伟星光学的实际控制人为章卡鹏和张三云,合计控制该公司71.87%股份。据招股书披露,伟星集团直接持股51.00%,通过伟星股份持股20.87%,合计持有该公司71.87%的股份。

其中,章卡鹏和张三云分别持有伟星集团15.97%和10.88%的股份,并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据介绍,章卡鹏和张三云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该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

目前,章卡鹏、张三云均为伟星光学董事,叶立君为该公司董事长,施兆昌为董事、总经理。其中,章卡鹏也是担任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临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值得一提的是,伟星光学的实际控制人曾有所变更。此前的2018年11月,伟星光学创始股东单吕龙、章卡兵和李士良将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转出,叶立君承接40%的股权并成为伟星光学的实际控制人。

2020年9月,伟星光学发生第二次股权转让,伟星集团承接该公司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章卡鹏和张三云通过控制伟星集团、伟星股份合计控制伟星光学71.87%的股份,成为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伟星光学说明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价值的评估方法与评估价格等;结合单吕龙、章卡兵、李士良、叶立君、施兆昌、黄汝迁等人的履历,说明该公司两次控制权变更的背景、原因与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同时,第二次股权转让时叶立君、施兆昌、黄汝迁转让后仍保留部分股权,而赵万中、牟昌满未保留股权的原因,历次股权变动是否为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IPO前,叶立君对伟星光学的持股比例仅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