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销售的所谓“茅台咖啡”是将飞天茅台作为配料加入拿铁咖啡制作而成,自2022年10月开始销售涉案咖啡,销售单价为79元。“茅台咖啡”标签及现场陈列的宣传物料均由当事人自行设计,与“茅台”注册商标有一定程度相似性,且未获得“茅台”权利方授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属于商业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