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1/10,比罗斯福还便宜.有时候,找一款适口的液体漱漱口,需要穷其一生的的去对付,我曾经为此做巴拉巴拉2小时路程,特别的去了一趟W12的修道院,口腹之欲,曾经的穷奢极欲,为了一口原汁原味的巧克力,我跑到布鲁日,蹲在人家作坊里,就想尝尝那种传承百年的滋味.年龄大了就非常后悔,那是一笔笔巨大无比的开支,不如投资在股市舒服,现在得了痛风,只能对酒叹息了.此生喝啤酒没醉过,最多一次喝了78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