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资料】民办高等教育及职教行业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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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民办收归国有,向公办转型阶段(1949—1953年);改革开放初期,高考制度恢复后的摸索阶段(1978—1991年);深化改革,市场化引领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1992—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落地,行业规范发展阶段(2003—2016年);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下,分类登记管理推行向完全市场化转型(2017年至今)。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办高校在全国教育板块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1950年统计数据,全国共有高等院校227所,其中民办高校占高校总数的39%。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民办高教相关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于1950年的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中正式出台了《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高校相关政策,并在办学、课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1952年,教育部为整顿并加强综合性大学,对全国的高等院校进行了整编,与此同时,全国所有的民办高校也均交由政府接管,并通过拆分、转设等方式逐渐整编为国有公立院校。以当时的燕京大学为例,由教育部接手后,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撤销其建制,并将该校旗下的各个学院分别并入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现今一流公办院校,也为这些学校后续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后,直至1978年,由邓小平提出“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的方针,市场相关业务的通道被打开。而与改革开放一同到来的还有高考的恢复,为了能在高考中获得良好的成绩并考取心仪的学校,备战高考的补习需求逐渐出现,因此,我国民办教育开始进入萌芽阶段。此时的民办教育还多以考试补习班为主,尚未真正成为教书育人的高等院校。直至1980年,九嶷山学院(现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正式从补习班转变为民办高校,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所新设民办高校。1982年的《宪法》中也提到鼓励各方举办各种教育事业,从法律层面支持民办高教的发展。此后,中央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创设民办教育机构的政策,民办高等教育也开始进入了茁壮成长阶段,截至1991年,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并非民办高等教育院校)已达到450所。

自1992年起,民办高等教育正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化,进一步鼓励社会群体进入市场。同时,1993年出台的《民办高等院校设置暂行规定》帮助如上海杉达学院等一批优质民办教育机构率先完成了从机构到有编制的专科学校的转变。在这个阶段中,国家也首次提出了民办教育与公办共同发展的方针,从而确立了民办高教的地位。直至2002年,我国民办普通高校数量已发展至133所。

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进一步激励民办教育的发展,同时也开始依法规范民办教育行业,该法案中提及了“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获取相关合理回报”的政策,吸引了更多的社会群体进入民办教育行业,而民办高教作为其中的细分领域,也在《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影响力一直持续至2016年,2017年人大立法重新修订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并提出分类登记、分类管理的概念,让民办学校自主选择成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校,从而确立了民办营利性学校举办人获取利润的合理合法性。此后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也进一步规范了民办教育行业,引领民办教育往更市场化以及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8月发布的《民促法实施条例(送审稿)》,该法案虽然尚未落地,但其提出的一系列方案,如独立学院转设等,已被教育部采纳并实施。

而民办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也离不开其注重职业技能培训,塑造应用型人才的重心。回顾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职业教育政策,我们发现其宗旨始终是通过调整招生规模、专业设置和办学制度,为社会输送当下最急需的职业技术人才。而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职业技术人才的需要也在不断更新。因此,职业教育政策必须与社会经济结构紧密联系,顺应产业升级的潮流,才能起到提供高质量技术人才和服务经济的作用。而民办教育作为人才输送的桥梁,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伊始,第二产业发展迅猛,工业建设亟需大量基础技术人才,因此当时职教政策重心主要放在了改善单一教育结构、扩大职业院校规模和增加教育拨款上。到1990年,职普比(中等职业院校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从改革开放初期的6%提升至115%,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专科学校在校生人数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左右,这为早期经济建设输送了大量的基础劳动力。

1991—1998年,经济生产主要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占GDP比例不断提升。为了输送大量的基础劳动力,职业教育政策的主要方向依然为不断扩大整体在校生规模,中职和普通专科的招生人数持续保持高位,整体职普比维持在120%以上。

1999—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促使大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被兼并和破产,随之引发了大批工人下岗。职业教育政策不再一味追求招生规模的扩张,而是主要关注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包括打通中高职升学通道,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吸纳更多中职院校毕业生,延缓就业压力等。在校生结构也随之出现调整,中职在校生规模及招生人数均出现下降。

2003—2009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开始引入国际先进技术,工业生产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社会对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大幅增加。与之呼应的,高等职业教育成为政策重点发展领域,普通专科在校生人数扩张至965万人,六年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2%。

2010年以后,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对个人素质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教育政策也更加市场化和国际化。为了适应更高水平的人才需求,高职招生规模和在校生人数不断增长,截至2018年全国高职在校生已超过1100万人,也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相反,中职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不断下滑,全国职普比稳定在70%左右。

资料来源:《致敬,我们的市场——中国股债、行业全景复盘》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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