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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财新引述知情人士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拟提高轨道交通审批门槛,将在地铁和轻轨的审批条件中,把地方财政收入、GDP等指标要求提高到原有规定的三倍以上,并增加了政府债务率指标,作为建设规划审批和项目新开工的基本条件。
根据最新执导意见,在对已批复建设规划的43个轨道交通立项城市进行摸底后,筛选出30个城市完全符合新的建设条件,另有13个城市不符合条件,具体如下: 政府债务率不符合条件: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兰州、西安、哈尔滨、贵阳、沈阳。 一般预算收入不符合条件:太原 城区生产总值不符合条件:乌鲁木齐 市区常住人口不符合条件:包头、兰州、洛阳、呼和浩特、南通、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