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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沟通交流会议类型
第六条 沟通交流会议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会议,就关键阶段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一)Ⅰ类会议,系指为解决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安全性问题和突破性治疗药物研发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他规定情形,而召开的会议。
(二)Ⅱ类会议,系指为药物在研发关键阶段而召开的会议,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 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为解决首次递交临床试验申请前的重大技术问题,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问题进行讨论:现有研究数据是否支持拟开展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受试者风险是否可控等。申请人准备的沟通交流会议资料应包括临床试验方案或草案、已有的药学和非临床研究数据及其他研究数据的完整资料。
2. 药物Ⅱ期临床试验结束/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会议。为解决Ⅱ期临床试验结束后和关键的Ⅲ期临床试验开展之前的重大技术问题,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问题进行讨论:现有研究数据是否充分支持拟开展的Ⅲ期临床试验;对Ⅲ期临床试验方案等进行评估。
3. 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前会议。为探讨现有研究数据是否满足药品上市许可的技术要求,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问题进行讨论:现有研究数据是否支持药品上市许可的技术要求。
4.风险评估和控制会议。为评估和控制药品上市后风险,在许可药品上市前,对药品上市后风险控制是否充分和可控进行讨论。
(三)Ⅲ类会议,系指除Ⅰ类和Ⅱ类会议之外的其他会议。
引用:
2024-06-12 17:38
$东阳光长江药业(01558)$ 要搞事情[笑][笑][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