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最终选择了不让美国国际集团破产(对其实施了救助)。话虽如此,我们仍想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我们想要确保金融体系有所变革,为的是以后再有类似美国国际集团这样的系统重要性机构面临此类压力时,能够以一种安全的方式倒闭。这样,这些企业到时就可以该倒闭就倒闭,并由其管理层、股东和债权人来承担错误决策的所有后果,而不用拖累整个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