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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什么问题,合法啊,怎么还上了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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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家庭出身的广东深圳刘女士 我大胆盲猜籍贯是某些爱吃辣椒省份

离了个大谱,虽然说法律上是父母配合和子女都属于第一继承人,但是现实中很明显,应该是配偶和子女是第一,父母该是第二。父母的权益可以通过被赡养的权益进行保障。

04-04 21:18

没什么不合理的,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义务,女儿亡故用一部分遗产尽赡养义务怎么就不合情合理天经地义了。

04-04 21:01

一点都不合理、应该修法、父母留下的财产只能算个人的、不知道为啥默认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04-04 20:18

还是有问题吧,夫妻是共同财产,子女和父母不是,咋父母还继承呢?岂不是一有人走了,就可以去分配财产了

04-04 19:40

合法但不合理呗

64%、12%、12%、12%,这要是深圳的房产,被小舅子拿走200来万确实很气啊

婚姻法亟待修改,建议除婚生子女外夫妻没有共同财产

04-08 13:27

不合理之处在于刘女士未定遗嘱,若定遗嘱,遗产大概率与其父母无关

04-05 00:30

意思是夫妻资产的一半拿出来丈夫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