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因为美国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大多数美国人加入外国国籍并不会缴纳弃藉税。只有去申请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才需要缴纳弃藉税。
在现行法律下,一个人一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变成了外国人,无法对其征收“弃藉”税。因为从法理上讲,只能对本国公民征收“弃藉税”,交完税才能弃藉。
如果要征收,这个税种应该叫做“加入其它国籍税”。
你这个论调似乎也不对吧,弃籍税,从字面理解就是放弃国籍的税,准备放弃,所以要缴纳,不缴纳都不准放弃。
而如果美国是承认双重国籍,按理说都不用缴纳弃籍税,因为我都没放弃美国国籍,我只是多了一个国籍,为什么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