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动态 | 宇新股份:赚钱子公司违规违法一度暂停生产,“优质客户”质量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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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股票代码:A19071.SZ)2019年决心向A股发起冲击,拟发行不超过2835万股,募资10亿元。

根据宇新股份介绍,公司来一直致力于以 LPG(液化石油气) 为原料的有机化工产品的工艺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在惠州大亚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陆续建成并投产了多套LPG深加工产品生产装置,打造了具备循环经济优势的产业链。

然而财经网却发现,宇新化工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2015年还曾因被查出57项安全隐患,被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有关安全专家,对该企业发出暂停生产进行整顿的通知书。

2015年存在多项违法记录,公司称不在披露范围

宇新股份有1家全资子公司宇新化工和1家控股子公司宇新新材料,从两家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来看,宇新化工为宇新股份贡献了几乎全部的利润。2018年,宇新股份的净利润为1.77亿元,宇新化工的净利润为1.76亿元。

不过,这家最赚钱的子公司仅在2015年,就因违法违规遭到两次行政处罚,还因被查出57项安全隐患而一度停产。对于上述违法记录,宇新股份在招股书中只字未提,问其原因,宇新股份向财经网表示:“公司招股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报告期(2016-2019.06)信息, 2015年不在报告期,按规定不在披露范围。”

然而宇新股份在招股书中却表示:“2019年1月7日和2019年7月17日,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宇新化工自2015年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失信的记录。”

但是根据天眼查,宇新化工于2015年7月20日,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被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出1.5万元的罚款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30日,因违反环境保护许可证管理制度,被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来源:天眼查

除此之外,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工作动态显示,2015年9月,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分局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宇新化工在安全管理、生产环节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共57项。

根据《惠州日报》的报道,宇新化工的安全仪表系统连锁管理几乎空白,没有台账资料、联校、试验确认记录等。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分局决定对宇新化工处以责令暂时停产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的处罚决定,同时给予约谈警示、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列入企业诚信管理“黑名单”重点监管的处罚。

在招股书中,宇新股份也坦承风险,表示尽管宇新化工自设立以来一直将安全生产视为重中之重,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故障、物品保管、生产操作不当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使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安全风险。此外,未来如果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或在生产过程中处置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风险,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竞争优势“双重标准”,产品产量不及同行

在赚钱子公司暗藏风险的情况下,宇新股份的竞争力也需要重新考量。

根据招股书中表述的竞争优势,宇新股份强调其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工作,目前专职研发人员有53名;有31人取得了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并外聘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顾问,相关技术研发人员均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及实践经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累计取得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然而在宇新股份列出的可比上市公司中,截至2018年末,德美化工研发人员为256人,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71项,累计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3项;石大胜华研发人员为164人,共拥有有效专利81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和实用新型专利74项;齐翔腾达研发人员为276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及分析网站,齐翔腾达有效专利有55条数据,其中发明专利17条,实用新型专利37条。

对此,宇新股份向财经网表示,各公司产品存在差异,研发方向亦也存在差异,仅仅以专利多少来评价竞争优劣没有实际意义。

那么,就从产品角度出发,与同行对比一下产销情况。

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宇新股份主要产品是以LPG中的碳四(C4)组分为原料生产的异辛烷、MTBE(甲基叔丁基醚)和SBAC。鉴于宇新股份自2018年起,SBAC产品项下并无销售收入,因此主要对异辛烷、MTBE进行同行比较。

2018年,宇新股份异辛烷的销售收入为15.58亿元,MTBE的销售收入为9.07亿元,二者分别占总营收的59.33%、34.54%。当期异辛烷的产量为31.26万吨,销量为30.85万吨;MTBE的产量为17.11万吨,销量为17.14万吨。

同期,石大胜华的甲基叔丁基醚(MTBE)系列生产量57.51万吨,其中包括对外采购量为3.09万吨,甲基叔丁基醚系列销售量57.06万吨。远超当年宇新股份MTBE产品的产量及销量。

宇新股份告诉财经网,预计未来几年,MTBE的需求还将进一步提升。那么,面对石大胜华这样体量的竞争对手,宇新股份的竞争优势又是什么呢?

此外,齐翔腾达2018年生产各类化工产品162.76万吨,其中甲乙酮生产26.77万吨,顺酐生产21.66万吨,丙烯生产12.76万吨,异辛烷生产29万吨均超设计产能。化工产品总销售量为162.62万吨。

齐翔腾达异辛烷的产量虽不及宇新股份,但差距较小。另一方面,根据宇新股份的募投计划,公司将募集8.4亿元用于“15万吨/年顺酐项目”,齐翔腾达被宇新股份视为其在顺酐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据宇新股份介绍,“15万吨/年顺酐项目”的建设期为20个月,而齐翔腾达2018年的顺酐产量就已经超过了宇新股份的设计产能。

第一大客户兼供应商,应收账款占8成

在竞争对手的虎视眈眈下,宇新股份的业绩持续性值得关注。从宇新股份与第一大客户的交易情况来看,宇新股份在信披和议价能力方面存在疑问。

据招股书,截至2019年上半年,宁波斯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隆化工”)是宇新股份的第一大客户。同年,斯隆化工成为宇新化工前五大供应商。天眼查显示,斯隆化工成立于2017年4月份,参保人数仅2人。据招股书披露,斯隆化工2017年与宇新股份建立合作关系,2018年4月成为宇新化工主要客户兼供应商。

在招股书“成立不久即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情况及交易的原因与合理性”中,宇新股份介绍了主要客户中7家成立一年内即与宇新股份发生交易的公司,然而这7家公司当中并不含斯隆化工。

对此,财经网曾就“在成立不久即合作原因、同为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中为何唯独斯隆化工没有解释,是否是选择性披露?”向宇新股份发送采访函询问,宇新股份并未回答。

另一方面,在与斯隆化工的交易中,宇新股份还存在议价能力偏弱的问题。

招股书显示,2016年末至2019年6月末,宇新股份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05.29万元、83.7万元、3399.57万元和6623.64万元。其中斯隆化工自成为宇新股份客户以来,占据宇新股份应收账款的大部分,截至2019年上半年宇新股份对斯隆化工的应收账款额为5560.36万元,占比为83.95%。

对于应收账款增加的情况,招股书解释为公司与客户崇融商品贸易有限公司采用信用证的方式结算,2018年末发生的销售尚未办妥收款手续;2018年公司新增客户宁波斯隆化工有限公司系中石化的采购代理商,采用赊销模式,其结算方式为开票后一周内付款。

宇新股份对斯隆化工应收账款的增加及采用赊销模式,部分显示了宇新股份议价能力偏弱,这是否与斯隆股份同时兼供应商与客户角色有关?对此问题,宇新股份同样没有给予回复。

经营异常、处罚不断,“优质客户”值得推敲

除了第一大客户需要关注之外,宇新股份的其他客户也存在不少问题,即便是公司认为的“优质客户”,也曾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招股书显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联合石油”)是宇新股份2019年上半年第二大客户,同时也是当期应收账款客户名单的第二位。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此外,福建联合石油在2016-2017年间,被泉港区环保局因环保问题处罚多达5次,罚款金额合计200万元。

那么,福建联合石油作为宇新股份第二大客户,其应收账款是否有不能回收的风险?对此,宇新股份向财经网表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由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和福建省国资委合资公司)、埃克森美孚中国石油化工公司、沙特阿美中国有限公司以50%∶25%∶25%的股比出资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是公司的优质客户,公司未发现与其交易存在风险。

还需要注意的是,宇新股份2019年上半年第四大客户广东新裕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0日,2018年1月即成为宇新股份客户。而在招股书中,宇新股份同样没有披露与该公司交易的原因与合理性。

另外,湖北海富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宇新股份2019年上半年第十大客户,根据天眼查披露的2018年年报,该公司营业总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82亿元,净利润却仅为1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