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股东大会投票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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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投资者朋友们:

让我再次来讨论下这次投票如果能算通过的话,那么这个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也太不负责了!!太垃圾了!!

通过三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1、如果时代华鑫的65%的股权卖给时代新材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呢??那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投票资格是否均具备呢???是否需要回避呢??那么关联方的投票全部作废如何能通过呢??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赞成票的全部就是时代新材大股东中车集团关联方的持股一致行为人。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如此不顾接盘方,就一纸文件发出 ,“通过”二字解决所有问题,如此草率,如此不够专业,如此不负责任。建议股东大会要求撤换律师事务所

2、假设接收时代华鑫65%股权的为非相关关联方,那么这次为什么要单独计提小股东的投票呢??意图非常明显嘛,接盘方就是关联方嘛。而且可以百分百肯定就是相关方。

那么既然百分百为关联方,那么该持股5%以下的51910169股中 属于中车集团一致行为人的:51910169-(410433350-409844528=588822)=51321347股 是百分百属于中车集团一致相关方的。也就是说持股5%以下的赞成票仅有有588822股。

那么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正确结果应该是:同意:588822股,反对24064651股,比例分别为:588822/(588822+24064651)= 2.3884% ;(1-2.3884%)=97.66116%

也就是说:这份法律意见书如此的垃圾 ,草率。

强烈建议时代新材撤换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就是人渣,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能错,这绝对不是专业问题,而是道德问题,品相问题。

3、时代新材在中午2019年10月29日上午12点左右,发布了一份公告《关于对转让时代华鑫股权有关媒体报道的说明 》公告,公告中明确表示暂缓施行转让时代华鑫65%股权的相关交易。这个时间段还属于网络投票时间,发布这条公告会严重影响下午中小股民的投票意向,导致投票的结果出现失真。一份失真的网络投票,在律师事务所面前居然如此正义,如此堂而皇之的发布出给交易所亿万股民看,这是侮辱股民的智商,还是愚昧证监会的监管层 ,赌证监会的监管层都是垃圾嘛?都是小学都没毕业的渣渣嘛??都是贪官污吏嘛,睁眼瞎嘛???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强烈建议关停整顿。

全部讨论

2019-10-30 08:28

这样的投票都能算通过,那TMD真的是侮辱证监会的那帮监管层就是一群,一群贪官污吏睁眼瞎。而且据内部消息,时代新材的混改剥离了好几个培养的项目,这些项目后都会在市场上上市。借混改之名,行收贿赂之嫌,玩利益转移之把戏。这就是中国的法治吗?这就是正义吗?在国际市场上没受尊重也是活该!

2019-10-30 14:08

兄弟们,战友们, $时代新材(SH600458)$ 破7了,机会来临,后续大手笔买入机会要到了。干起来

2019-10-30 13:12

到证券会和上海交易所w网站邮箱举报这个律师事务所

2019-10-30 10:25

@梵地投资 辛苦了!

2019-10-30 09:31

提供线索,促成对中车,株所,新材的巡视审计!

2019-10-30 09:17

关联交易的话中车系应该回避,这太假了,再这么漏洞百出整下去,会被强行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