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二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一天”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8月17日上午, 487位投资者诉五洋建设等六被告因五洋建设发行公司债券‘15五洋债’、‘15五洋02’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二审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式开庭(互联网开庭)。

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共14人出庭。”8月17日晚,作为诉讼代表人(投资者)的代理人之一出庭的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告诉e公司记者,“庭审持续了一天时间。”

据宋一欣律师介绍,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各方展开辩论。法官归纳争议焦点有两方面,第一方面,程序性向题:1.五洋已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先应申报了债权后再诉讼?2.给付之诉还是确认之诉?3.合同之诉还是侵权之诉?4.大公、锦天城无行政处罚,可否承担民事责任?5.一审法院有否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为?6.因进入破产程序,本案应否中止审理?第二方面,实体性问题:1.揭露日如何认定?2.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损失的因果关系?3.证券服务机构应否承担责任,责任大小?

“最后,各方作了最后陈述。预计,二审判决会在近期作出。”宋一欣律师说,该案系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

据悉,2020年12月31日, 487位投资者诉五洋建设等六被告因五洋建设发行公司债券“15五洋债”、“15五洋02”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代表人诉讼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宋一欣律师告诉e公司记者,五洋债案成为2019年《证券法》新修订并实施以来最重要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案件之一,也是《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实施以来第一起债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案件、更是《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司法实践。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是,五洋建设发布五洋债无法按时兑付本息的公告,引爆了五洋债实质性违约事件。这是引起资本市场广泛关注的债券市场首例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该案还直接催生出五洋建设破产重整案(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  

据宋一欣介绍,一审本院认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托于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切实而严肃地践行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繁荣的根本保证,也是投资者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自行作出交易判断、承担交易风险的前提。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的传统痼疾,不仅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更对公平公开的投资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让装睡的‘看门人’不敢装睡,是司法审判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基本态度。本案中,发行人财务造假骗取债券发行资格,承销商与中介机构不勤勉尽责履职不当,严重损害市场信用,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不实者、怠于勤勉履职者均应付出违法违规的成本,对投资者的损失予以赔偿。综上,本院对原告合理部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原告不合理部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9)、《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的规定,权益受损的债券持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五洋建设等各被告(包括债券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债券发行交易服务中介机构等相关方)承担共同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损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宋一欣律师认为,可诉的五洋债虚假陈述赔偿案适格原告应为:购买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即15五洋债/122423、15五洋02/122454)并于2017年8月11日时仍持该债劵,无论行使回售选择权与否的因五洋建设实质姓违约而权益受损的债券持有人。

这些,用户都在看

30天5倍涨幅!牛散李兴华“潜伏”联创股份赚翻了!他持仓的股票或还有这些......年内浮盈14亿

华友钴业史上最好半年报!上半年净利超去年全年!股价一年涨近四倍

深圳楼市神话正在破灭,有人还在观望,专家说还要跌……

【e公司调查】月月涨!超级旺季创纪录延长!运费和货价等值,出海企业库存风险加剧,这些A股公司“顶不住”了

刚刚!北京“双减”落地了,六项举措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更多学校老师将跨区跨校流动......

国家出手!跨境电商有救了,深圳重金奖励企业做独立站,龙头概念继续疯狂

《证券时报》旗下专注上市公司新媒体平台

●一手信息 ●一线互动

    ●一键发布●入驻资本圈

 ▲小手一点,全新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