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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行业基本面拐点: 交通物流是市场经济命脉,要保通保畅并强化支持。
一是保障港口、货站等正常运转和主干道、微循环畅通,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
二是在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对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给予定向金融政策支持,适当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第四季度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降低20%。

$宁波港(SH601018)$ $上港集团(SH600018)$ $宁沪高速(SH600377)$//@行业基本面拐点:回复@行业基本面拐点:《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波港(SH601018)$ $盐田港(SZ000088)$ $厦门港务(SZ000905)$

减并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
定向降低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
调整引航(移泊)费计费结构,分类降低以下港口的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具体如下:
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5%,即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表5(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A)规定费率的85%计收;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费按41650元计收。
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连云港、湛江港、福州港、防城港、威海港、黄骅港、烟台港、厦门港、泉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即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表5(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A)规定费率的90%计收;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费按44100元计收。其中上海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5%执行,2024年1月1日按降低10%执行。
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
进出长江干线港口的150米及以下中国籍船舶,由船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拖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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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22-02-18 14:45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研究协调推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商取消航空煤油价格中包含的海上运保费(2美元/桶)、港口费(50元/吨)等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航...

全部讨论

2022-09-22 23:02

好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又要减免10%!

2022-09-23 09:34

看到Q4收费减免10%,一些自媒体高潮了。此时时刻恰如彼时彼刻。难道记忆只有7秒,2020年初,公路直接免费,燃气被降价,连水电那个时候都被降价了,之后走势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