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 iPad | 转发:0 | 回复:2 | 喜欢:0 |
记录历史分享我的答案:公司章程未过,确实出乎意料。昨晚又把修正案读了几遍,终于有了解读。即使以前也读过,但不细说明功课未做好,就会意外。做深了,至少不意外😄。真正出问题的是第108条 - “董事会行使以下权利”。不仔细还真被忽悠了 - 所有上限都没了。这意味者至少当前董事会并未得到中小股东代表派的充分信任,亦代表JLF派想提前动作占先手,但被强烈阻击。8.6%质押估计在3月底请完,最有意思的是较大股东中信-总体10%选择了弃权(华宝/华鑫- 这两个背后是一家),鹿死谁手呢?静等风云起。今天已起,第一天。
有严重内斗,章程修改不通过,不让成立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