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过会一年半提交注册!曾因串标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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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深交所官网显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托普云农或者发行人)创业板IPO提交注册。发行人招股书于2022年6月获得受理,当年7月进入问询阶段,于2023年1月上会并获得通过。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玉飞、励少丹,拟融资金额2.86亿元。

招股书显示,发行人通过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主要采用布局智能硬件设备、搭建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的综合服务形式。2021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32亿元、3.75亿元和4.59亿元,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352.25万元、8528.86万元和1.05亿元。

在上市的过程中,发行人部分问题也被重点关注,特别是串标问题,也被交易所关注。

根据上会稿披露的近三年的违法违规情况显示,根据新余市渝水区财政局2020年9月26日出具的《渝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托普云农在参与渝水区农业局柑橘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被给予5,588.62元的罚款。2020年12月28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渝水区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由其签字盖章确认,渝水区财政局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之规定,托普云农的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事项。

因此,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问询过程中,交易所也是直接提问,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公开投标、商业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获取订单。2020年9月,发行人因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相关政府部门处以行政罚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东)等进行合作。

请发行人说明在业务拓展、订单获取等方面的合规、内控措施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因业务或订单获取不合规而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或处罚的风险。

说明报告期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获取的主要订单的相关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客户基本情况、合同金额、是否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其他法定程序的情形。

说明与阿里云、北京京东等公司合作的主要项目基本情况、具体合作模式;阿里云等公司与发行人是否构成直接竞争关系,如是,说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发行人相对于阿里云等公司相关业务的主要竞争优劣势。

根据媒体的报道,上述违规招标其实只是冰山一角,媒体检索中国政府采购网发现,关联方杭州朗宝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此外还曾多次出现在托普云农的其它招标公告中。其中2019年08月30日公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项目(智慧农业系统——系统软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以及2019年08月23日公布的《山东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保障工程临沂设施农业气象试验站运管服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中都出现了杭州朗宝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身影,而托普云农也成功在上述招标中脱颖而出。

所谓围标,通常是指某些企业或个人通过内部勾结或其他非法手段,排除其他竞争对手,使得特定企业获得招标项目的行为;而串标则指两家或多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公司之间相互勾结,提前约定好投标价格或者其他投标条件,以期达到控制招标结果的目的。这两种行为都严重侵犯了市场竞争原则,损害了其他合法竞争者的利益以及招标方的利益。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嫌围标、串标的个人或企业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罚。在行政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查实有围标、串标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不仅会被取消投标资格,还将面临高额罚款,且在一定时期内被禁止参加任何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活动。此外,涉事企业的信誉也将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对其未来经营造成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