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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股份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即买卖协议日期)於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0.68港元折让约11.77%;
(ii) 股份於紧接买卖协议日期前五个交易日於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678港元折让约11.50%;及
(iii) 每股资产净值约0.54港元(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除以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的2,389,000,000股股份计算)溢价约10.96%。
我就是没看懂石是怎么玩的,溢价11%就卖了,还保证2014有盈利,说明应该公司没黑洞,虽然看不懂也算不清他们的玩法,但我想知道石在这次交易已经获利多少,而任XX又企图获利多少,我是真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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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的那段不太明白....請教請教
之前8207的70%是做房产贷款,有两个障碍,一是资金来源不够,二是没有互联网基因。所以张振新借壳上市是可以解决这2个问题。还有个简单道理,石志军两人为何把股票转让掉,换作是我,肯定不会同意,好好一家在赚钱的公司而且自己一手创立的为何转让给别人? 要么公司或者他自己个人有黑洞需要找人填补,要么有利可图。撇开是否有黑洞,你们谁算过,石志军估计在这次转让中,需要有多少利益他才肯转让?这个利益点是个关键股价。
张振新是国内最大的非银金融涉猎者,现在有了个上市平台,应有大动作[俏皮][俏皮]
未必真的吹太大了,借网信之力不是不可能。投資者是看不到网信給的支持力度能有多大。這令增長停留在故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