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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直有关注您的雪球帐号,获益良多。想请教一个问题,我家在县城有一座自建老房,土地性质是划拨地,目前已经二十多年房龄了。家里一直考虑要不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土地性质,有人划拨地万一拆迁国家赔偿很少,也有人说等拆迁了再去补交也来得及。想问问您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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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1 00:56

对,如果是划拨土地(很奇怪,一般很少给个人划拨土地,都是公益性用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转让时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拆迁时也不补偿土地的价值。划拨土地严格的说具有居住实用价值,但没有投资价值,因为土地增值是归国家的,你当初没支付对价。

看你的选择,如果只是想居住,不必补交;如果想要土地使用权完整,迟早得交,国家不会让你占便宜的。至于等拆迁时才交,就怕到时候政策不允许,增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