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一起发财了,多好。
建议很好,下次别建议了
你越权了
你说的不现实。一、投资者又不是专家。二、那个投资者有精力去调查质询?唯一可行的就是扎紧制度的笼子,上市流程中涉及的所有机构、监管者、涉事企业都要重罚,按上市融资金额的10倍处罚,涉及违法行为的把牢底坐穿。
人家发财了,分的是股民的钱[牛]
给个上市冷静期,在证监会盖章通过之前冷静一个月,市场没人质疑再盖,就像离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