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载了一个APP,以前异地缴纳的医保都可以显示,说明很多地方数据基本都和国家数据网进行了对接,对个人而言,好处不言而喻。
那么这个对于医药流通企业和医药企业,有什么好处呢?
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是国家推进带量采购政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政策也是三令五申,近几年来,主要在部分省份进行试点操作。
然而在医改领域,涉及利益调整的问题永远都是“烫手山芋”,经常会面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情况。多年来,在医疗机构牢牢占据医改强势地位的情况下,“30天回款”的规定执行起来并不顺利,直到现在,很多地方发布的集采政策文件中仍需要反复强调回款问题。
在目前的试点省份中,综合各个方面的新闻,山东省应该是目前试点比较成熟的省份
去年8月,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全国关于医保直接结算机制的首个省级方案。方案提出,依托监管平台先行开展国家和山东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货款直接结算工作。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自行结算在线监测,2025年全面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
主要有两点:
1、集采药品和器材,通过医药基金直接结算
2、医疗结构结算系统上网,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自行结算要受到监控
此外,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方案》中还明确要建立医疗耗材贷款直接结算的管理机制(包括:建立药品耗材贷款结算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监管制度、建立自行结算贷款监测制度)和建立统一的药品耗材贷款结算流程(包括:直接结算申请流程、直接结算对账流程、直接结算支付流程、自行结算贷款支付监测流程)
从山东威海、德州,还有安徽部分试点区域来看,基本都实现了医保支付30天付款的要求
现在有了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只要有一个省份在医保直接结算货款上获得成功,那么其他地区就可以快速复制其成功经验。这一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速度,将会继续加快。
对于医药流通企业而言,从集采推进来现在,普遍担心两个问题,一是利润率的问题,一是应收账款的问题。
集采已经走过几年了,流通企业的利润率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本身利润也不高,真正严重的问题就是,应收账款连年增加,严重降低流通企业资金效率。现在普遍结算9个月左右,如果真正能做到30天,那流通企业的运营效率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历史潮流总会滚滚向前,一旦应收账款周转的问题逐步解决,医药流通的生意会不会从烂生意变成好生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