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主要产品暂停生产相关信息,益佰制药及相关高管被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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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康养讯,6月18日晚间,益佰制药(600594)发布公告,公司时任董事长窦啟玲、时任总经理窦雅琪、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淼被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益佰制药未及时披露公司主要产品暂停生产的相关信息,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7.7.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六号——医药制药》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窦啟玲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窦雅琪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淼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对益佰制药及时任董事长窦啟玲、时任总经理窦雅琪、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淼予以监管警示。

益佰制药创建于1995年6月12日,是一家集新型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73亿元,同比下降1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845.48万元,同比下降255.58%。对于业绩的下滑,益佰制药解释称,主要系本期艾迪注射液停产,收入大幅下降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益佰制药今年不仅被罚款,还因信披不及时被责令改正。

4月18日,益佰制药收到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通知书》,被罚款200万元。

贵州省药监局指出,益佰制药在艾迪注射液生产过程中存在药材提取的部分工序未按照批件工艺进行操作、批生产记录中部分工序步骤记录不准确等多项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行为,情节严重。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00万元。

此外,益佰制药法定代表人窦啟玲被罚没383.60万元,生产负责人梁建琼被罚没168.61万元,质量负责人兼质量受权人邓思雄被罚没68.46万元。

贵州省药监局表示,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通知益佰制药自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销售艾迪注射液产品。

4月12日,益佰制药还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贵州证监局指出,益佰制药未及时披露公司主要产品暂停生产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益佰制药时任董事长窦啟玲、时任总经理窦雅琪、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淼,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益佰制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窦啟玲、窦雅琪、许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级市场上,益佰制药自今年以来股价一路下滑,累计跌幅超40%。截止今日收盘,益佰制药收跌1.28%,报收3.08元/股,总市值为2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