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本溪分行被罚30万元,年内其分支行已累计罚款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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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财经讯,5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兴业银行本溪分行因“贷中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关某(时任兴业银行本溪分行行长)被警告。

根据监管机构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来看,兴业银行年内还有5次罚款处罚:

4月23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对外包催收机构管理不严”被罚款40万元。

2月22日,兴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被罚款40万元。

同时,时任兴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行长石果果、时任兴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客户经理白斗分别被处以罚款5万元。

2月6日,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因“存贷挂钩;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股权投资;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合规要件不全及未从严审核项目资本金;发放贷款用于为违规领域垫资”被罚款210万元。另有7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或罚款。

1月26日,兴业银行滨州分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

1月9日,兴业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因“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80万元。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大陆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5月28日收盘报18.32元,涨幅0.49%,最新总市值38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