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2023年归母净利同比下滑两成 总借款同比增加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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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房产4月15日讯,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安,0028.HK)发布2023年度经审核业绩公告,提及2023年收入及盈利均出现下滑,同时,该集团期末总借款约91.14亿港元同比增加近四成。

(图源:天安公告)

归母净利同比下滑两成

公告披露,2023年,天安收入约为27.82亿港元,同比减少约45.4%;年度溢利为13.1亿港元,同比减少15.0%;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12.17亿港元,同比减少20%。

对于股东应占溢利下降等,天安解释,主要由于:已竣工物业销售减少28.83亿港元。主要是由于去年未有新的重大发展项目竣工并已移交给客户引致收入确认减少,以及内地房地产市场低迷引致物业销售减少;其次,应收贷款及应收利息的净减值亏损增加2.33亿港元。在厘定该等应收贷款减值亏损拨备时,本集团管理层考虑(i)参考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的近期表现,贷款债务人提供的抵押品价值的不确定性增加;及(ii)本集团评估贷款的债务人和担保人透过变现彼等自有资产执行还款计划的时间和能力的不确定性增加;此外,议价收购一间于香港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国医疗网络有限公司的收益为4.95亿港元;及本集团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增加2.08亿港元。主要来源于本年度收购的附属公司所持有的投资物业所产生的公允价值收益。

此外,期内,公司每股盈利为0.83港元,而2022年同期每股盈利为1.04港元,于2023年年底,公司股东应占每股账面资产净值为18.57港元。

亚证地产扭亏为盈、中国医疗网络亏损

公告披露,报告期内,天安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在中国内地开发及投资住宅、办公楼及商用物业,物业管理,投资及营运医疗、医院、护老及相关业务,以及在香港之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

223年总应占已登记销售(包括来自合营企业的销售及发展中物业的预售)为336,200平方米,同比减少31%。已竣工总应占楼面面积约为655,700平方米,较去年减少24%。2023年年末,在建总应占楼面面积约为1,515,400平方米,较去年增加4%。

租金收入较2022年增加13.5%。

天安数码城:该集团于13个城市共有20个已建或在建并以稳健发展为策略的天安数码城。天安位于深圳龙岗坂田街道的城市更新项目天安云谷整个第二期(包含楼面面积约599,400平方米)现已竣工并可供销售或租赁。当地政府于2023年批出天安云谷三期楼面面积约1,111,900平方米,其建造工程预计于2027年及2028年完成。考虑到市场缺乏信心的环境下,位于深圳光明区的光明天安云谷已竣工楼面面积约382,800平方米及位于浙江德清的德清天安云谷部份已竣工楼面面积约307,900平方米的出售及出租计划取得令人满意成绩。德清天安云谷余下楼面面积约151,900平方米正在开发并预计于2024年竣工。

过往年度收购的江苏、浙江、辽宁以及上海住宅项目已成功预售及出售。江苏、浙江及辽宁共有五项住宅项目已竣工或部份竣工,并于2022年及2023年度带来重大的利润确认。集团预期该等新收购的项目将在未来数年为本集团带来良好的回报。

位于上海的天安1号的住宅项目首期的成功预售,将在其分期开发过程中带来稳定的收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亚证地产有限公司呈报股东应占溢利约2.65亿港元,上年亏损约4370万港元)。

集团于2023年收购中国医疗网络,其主要于中国从事营运医疗、医院及护老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医疗网络呈报股东应占溢利,而去年则为亏损。

现金储备约90.57亿港元、总借款约91.14亿港元同比增加近四成

于2023年12月31日,该集团总银行结余及现金储备约90.57亿港元;集团总借款约91.14亿港元,同比增加38%,包括流动负债38.15亿港元及非流动负债52.99亿港元。集团之资产负债率(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为正0.2%,上年同期为-9.2%。借款主要为待发展物业及发展中物业提供所需资金。融资成本减少主要是借款利率较去年减少所致。集团之未偿还借款中约46%将于两年内到期。由于该集团之大部份投资及营运在中国进行,故大部份银行借款以人民币计算及归还。集团附息借款中约7%为定息借款,余下者则为浮息借款。天安表示,为了保持灵活及充足的现金流以收购具潜质的土地储备及加快发展项目的工程建设,本集团打算取得价格条款合理的合适银行贷款。管理层会持续监察资产负债率及在有需要时借入新的外部贷款。

另,企业管治方面,天安指出,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有所偏离,详细理由将载于2023年年报。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对初步公告数字表示同意。公司股份自2024年4月15日上午九时起在联交所恢复买卖。

此外,分红方面,公告披露,该公司董事会已宣布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中期股息每股20港仙(代替末期股息),并将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星期四)或前后派付予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