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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SH600519)$ 捐赠法说的很清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

举个例子:甲乙双方合作成立一个公司做生意赚钱。甲出六十万,乙出四十万。有天甲突然说想以公司名义对外捐赠10万元,乙不愿意。甲说,我们开股东大会投票决定吧。因为甲是大股东还不回避投票,自然动议就会被通过。这样捐赠十万,就等于甲捐了六万元,还变相绑架、强行摊派或者是变相摊派乙陪着捐了四万块钱。这就很荒唐了。违背了当初大家一起合资赚钱的初衷,也违背了捐赠法的自愿性原则。

因此,茅台这次的捐赠议案是很扯淡的。这要是通过,会给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治理留下极其不好的示范作用。就是大股东爱怎么捐就能怎么捐,这漏洞就大了去了,这次百分之一能通过,下次百分之十是不是也能通过呢?小股东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除非大股东回避投票,而且小股东百分之百通过,否则都有强行摊派嫌疑。

做好事很好,但必须以自愿为前提,强行摊派不合适也违法。

@非完全进化体 @杯酒人生 @中国资本市场 @我是任俊杰 @乐趣 @大道无形我有型 @有智思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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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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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02:06

言之有理,重点在于都动起手来去投票,即使股东大会通过,也会引发市场争议,会适当的给上市公司一些压力,让他们不能随意的肆无忌惮地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