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操纵股价的行为也是存在风险的。也即操纵股价失败的风险,并因此带来较大的投资损失,同时由于操纵股价行为败露而遭到监管部门的查处。既然如此,为什么市场操纵行为还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在于:
一是抱有侥幸的心理。毕竟操纵市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一定会被监管部门所发现。所以操纵者往往会有侥幸的心理。
二是利益的诱惑。毕竟操纵股价的获利通常是丰厚的。尤其是操纵股价者在得到上市公司配合的情况下,通过内幕交易更容易获得成功。如宜华健康,一直以来在利润分配问题上十分抠门,但2017年、2018年却接连推出10转4股的增转方案,这显然有瓜田李下之嫌疑。
三是原《证券法》对操纵市场行为的处罚较轻。比如,宜华健康操纵案就是按原《证券法》查处的,两家公司分别处以225万元、75万元的罚款。两位主要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这样的处罚明显缺少震慑力。
那么,如何严打股价操纵行为呢?这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尽可能从股票价格的异动中发现操纵行为的蛛丝马迹,及时发现市场操纵行为。二是严格执法,从重查处操纵市场的行为。因为新《证券法》加大了对操纵市场行为的处罚力度,关键在于执法过程中要从严执法、从重查处。
比如,新《证券法》对操纵市场行为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这里按上限的顶格处罚与按下限的从轻处罚,区别是很大的。所以,有必要从重处理,实行顶格处罚,只有如此,才能严打操纵市场的行为,起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今日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