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提醒可以,强制、禁止甚至叫警察就属过份举动了。大马路人人有份,他有权做他喜欢的事,不违法就行。按你的逻辑,我看你不爽,就可以随意来驱赶你了?
下次你在马路上走,觉得孩子不能吸汽车尾气,是不是得让所有汽车都往别处开?
如果法律没有禁止,确实是道德范畴的问题。此外,自由不是先验的,不是说你自己做的事情不影响到他人都是你的自由,影响到他人的事情就侵犯了他人自由从而应该禁止。实际情况是,你做什么事情几乎都会影响到他人。你开车汽车尾气会熏到别人,你吃面吸溜吸溜会吵到别人,你走路个子高也会挡到小朋友的阳光。因此,自由的边界实践应该以经验世界出发,在社会共识的前提下制定法律,并遵守尊重。
下列室外场所禁止吸烟:
(一)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四)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非吸烟点的其它室外区域。
(五)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政府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增设的禁止吸烟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我有时候觉得人们生活越好,人就越矫情。
说这个人小肚鸡肠还不信,还拉黑,警察是国家的暴力机关,生活服务请拨打民生热线,你这样的无效警情不拘留你5日够给面子了
提问者纯属滥用警力
相对于大北京雾霾,吸烟算个毛,矫情,假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