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定义时隔13年更新,保费或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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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老斯基用一张图概括了重疾险的主要变化。

1、6种高发重疾更新定义2、重疾扩容,由原先25种扩增到了28种3、重疾分级,将3种核心重疾分为轻度、重度4、限定轻症保额20%

5、禁止病种拆分,罕见病需标注下面老斯基对此一一解读

6种重疾定义更新

老斯基经过和新旧定义对比,发现:

恶性肿瘤——>严重恶性肿瘤

理赔门槛:变高。引入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将I期甲状腺癌移除重大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理赔门槛:变高。需要符合“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或肌钙蛋白(cTn)升高和/或降低的动态变化,至少一次达到或超过心肌梗死的临床诊断标准”,并且需要证实存在冠状动脉血栓。除此之外,还需满足心肌标志物,影像学检查结果、左室射血分数等要求。

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理赔门槛:无明显变化,规范定义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修改为使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的“肌力2级”,“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修改为“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 90 天(含)以上”,这样理赔标准更严谨,不易定义模糊。

冠状动脉搭桥术

理赔门槛:宽松

将开胸替换成切开心包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理赔门槛:宽松

新增异体小肠移植手术,扩展保障范围。

终末期肾病——>严重慢性肾脏病

理赔门槛:无明显变化,规范定义

虽然名字变化很大,但实际条款区别不大,规范了规律性透析的定义。

新增3种重大疾病

保险行业协会根据3亿条理赔数据进行统计,更新了3种高发重疾,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以后的重疾险都将包含这3种重疾,并且定义是统一规范的。

新增3种轻症

高发轻症一直都是理赔率比较高的,不过之前一直也没有统一规定,出现不少理赔纠纷。

不过这次更新大家可以放心了,中国保险协会统一规定了3种轻症疾病: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轻度恶性肿瘤就包括了I期的甲状腺癌,所以也就是说I型甲状腺癌剔除重疾条款,作为轻症标准赔付。

限定轻症保额20%

意见稿上规定的轻度疾病为: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并没有规定所有轻症保额不能超过20%,以后市面上的重疾险轻症保额会分为2个比例也是有可能的。

禁止病种拆分,罕见病需标注

老斯基一直强调重疾险的种类多少其实不重要,像1-2百种重疾都是通过1病拆4病,添加罕见病凑数凑出来的。这次的意见稿也明确表示,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并且如果疾病发病率极低,需要添加标注。

所以100种、200种的重疾险估计以后是看不到了。

老斯基说

总的来说,这次的重疾险的变化还真不少,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利的地方。具体何时执行,目前还是未知数,不过在意见稿的附则上,日期写的2020年X月X日,所以预计今年就会实行。

不过目前还真是意见稿,如果大家有不同的意见,赶紧提出来还是可以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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