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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SH601669)$ 电建集团就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做出如下承诺

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原则,积极探讨各种实现资产注入的可能本承诺自作出自公司与电建集团资产置换交易获得中国2022 年年度报告65 / 277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电网辅业企业开展资产确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各项规范性工作,积极为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工作创造条件。对于经营前景较好、资产权属清晰、规范性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解决的电网辅业企业,自 2014 年 8 月30 日起 8 年内,经中国电建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注入中国电建;除该等企业之外的其他电网辅业企业,电建集团将自 2014年 8 月 30 日起 8 年内依法采取关停并转等其他方式妥善处置。2.对于符合中国电建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中国电建实施的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原则,积极发展、规范该等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积极为该等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注入中国电建创造条件。对于经营前景较好、资产权属清晰、规范性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 8 年内,经中国电建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注入中国电建;除该等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之外的其他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电建集团将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 8 年内依法采取关停并转等其他方式妥善处置。3.经上述两步,电建集团实现整体上市后:(1)电建集团及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含义同此)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中国电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对中国电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电建集团及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外的其他企业如发现任何与中国电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中国电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如果中国电建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外的其他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中国电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享有下述权利:1)中国电建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外的其他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2)除收购外,中国电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外的其他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3)电建集团及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外的其他企业如出售或转让与中国电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中国电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电建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中国电建的条件与电建集团及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外的其他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